实际上,恰恰是专有软件的理念--不允许共享或改动软件--是反社会的,也是不道德的,而且也是完全错误的。但是长期以来,软件出版商使人们相信:软件天生就该如此。这种片面的认识禁锢了人们的思维。当他们在谈论如何加强版权或打击盗版时,他们也认定这是天经地义,人们也会毫无异议地接受。
他们的第一个假设就是:软件公司对自己的软件拥有毫无疑问的天然权力,因而可以将权利施加到所有用户身上。(因为如果是天然权力,那不管对公众会造成多大的损害,我们也不能加以反对。)但有意思的是,美国宪法和美国法律惯例否定了这种看法,版权不是一项天然权力,只是一项人为由政府施加的独占,他限制了用户拷贝的天然权力。
另一个潜在的假设是,软件唯一重要的事就是它允许你可以做什么。而我们的计算机用户不必考虑我们处在的社会状况,被动接受就行。第三个假设就是如果我们不允许软件公司给用户施加权力,我们就没有可用的软件。这个假设看起来似是而非。实际上当自由软件兴起后,我们无须戴上锁链就能获得大量优秀软件。
如果我们拒绝接受上述假设,并从“用户第一”的基本道德常识上来考虑问题,那么我们将得出截然不同的结论。计算机用户应该有自由根据自己的需求修正程序;用户有自由共享软件,因为帮助别人是社会的基础。而软件厂商不可以对用户施加压力,剥夺用户的各种自由。
Richard Stallman 经历过沉痛的遭遇。70年代,激光打印机大得像吉普车一样,所以 Xerox (施乐)送了一台图象激光打印机给人工智能实验室时,人们发现唯有人工智能实验室的九楼机房里,才找得到位置放它。在大楼里所有人只要在各自的电脑上打些指令,叫打印机帮你服务。
它的打印速度令人满意,只是有时纸印光了或夹了纸,一大堆人的列印工作就全部停了下来。有时有的人要印上一大堆东西,而有些人只要印一两张时,不得不爬上九楼,把印表机的控制改一下,使它先印一两张。于是一天就这样爬上爬下,没有人受得了。
幸好印表机送来时, Xerox 把驱动程序的源代码也随机附上,实验室的人就把控制打印机驱动程序的功能作了些修改,大家都省了不少麻烦和汗水。Richard Stallman 回忆地说:“你的打印工作做完后,它还会通知你;如果夹了纸或你想问些什么打印上的事情,它也会让你知道。”
1978年,一切都变了。 Xerox 送了一台叫 Dover 的新打印机机给人工智能实验室,但不愿再附上源代码。Richard Stallman 说:“因此我们没办法修改驱动程序,于是整个大楼的打印效率又回到从前,卡了纸或把纸印光了,你在下面也无法知道。”
他和人工智能实验室为给打印机添加功能以便机器更好工作,希望获得打印机控制程序的源代码,结果被严正拒绝。“因此,我再无法说服自己不公开协议是纯洁清白的。当他们拒绝与我们共享时,我十分气愤。我不能更更弦改辙,对别人做出同样的事。”